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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元餐具费,不能成为霸王条款的新变种 | 特评

2023-08-29 20:02:53    来源:凯迪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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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 | 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赵鑫

近日,消费者陈先生在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的一家饭店就餐,结账时被收取了2元/人的餐具费。陈先生觉得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犯,于是通过12345向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平桥分局投诉。经调解,商家将餐具费退还给了陈先生。

餐饮行业隐性消费由来已久、司空见惯。据媒体调查发现,从餐具费到餐位费,从茶水费到酱料费,餐饮行业存在各式各样的隐性收费。一个餐位费一般收2、3元的居多,但加上杂七杂八的茶水费、纸巾费、服务费、酱料费,有的客人还没动筷子,就已经产生了20多元的费用,更别说这些大多还是按人头给的,这样算下来,一顿饭菜钱可能没多少,这些隐形收费却可能占了大头。

实际上,消费者对餐饮商家隐形收费积怨颇深。 主要是因为这些隐形收费不会提前告知消费者,往往是消费者结账的时候,才发现自己吃了“哑巴亏”。 而且像是一些商家声称的因为餐具消毒而产生的餐具费,是否真的达到了所谓的卫生标准,也很难讲。有些顾客就反映,消过毒的餐具也不干净。相当于,即便顾客为商家的隐形收费“买单”了,但获得的服务品质也不能被保证。

从法律层面讲,企业作为市场经营主体,确实有按照市场法则和经营自主权收费的权利。但关键的一点是,这种收费要在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的基础上,也就是说,商家收费要提前告知消费者,消费者也有拒绝的权利。

实际上就是由于一些商家想要收的这笔费用不合理,所以商家才采取 “不告知”“默认”等途径,想偷偷摸摸地向消费者收费。

当然也有一些隐形收费,商家就不应该设立。比如,提供安全卫生的餐具,这本来就在餐饮服务的范畴里。餐饮行业属于服务行业,服务成本按理应该折合进相对较高的餐饮费里,商家若将一些服务环节拆分出来单独收费,属于《价格法》里明确禁止的重复收费。 也就是说,即便消费者没有买要收费的餐具,商家也应该提供安全卫生的餐具供消费者使用。 但一些商家的做法,默认就是提供收费餐具,或者消费者索取免费餐具时,一些商家可能会用“只有这一种餐具”的借口来拒绝,这显然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

隐形收费不能“想收就收”,2元收费看似不多,但行为本身有违法之嫌。以往备受争议的“开瓶费”“包间费”,最后以一些地方取消这些收费项目告终,希望餐位费、纸巾费等隐形收费不要成为霸王条款的新变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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